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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规 则

1.本拍卖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次拍卖活动,本行有权根据《拍卖法》的规定解释或处理本规则以外的其他问题。

2.本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行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按本规则执行。

3.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同意并接受本规则条款的约束,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4.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合法资格的境内法人或其它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5.竞买人应按本行要求提供办理竞买手续所必须的证明文件,经本行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竞买手续。鉴于本行不具备对竞买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的资格和能力,竞买人需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本行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且保证金交入本行账户的,本行在拍卖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凭竞买保证金缴款收据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保证金交入委托人账户的,保证金由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

7.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本行组织、开展的拍卖活动,本行制作的拍卖资料中关于拍卖标的状况的文字说明、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本行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做出拍卖决定即表明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8.竞买人或其代理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电话报价的形式委托本行代为竞买(应在拍卖会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但本行对竞买未成功或竞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疏忽、过失、无法代为竞买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行开通网络竞拍时,竞买人可以通过网络参加竞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拍的,须与本行签订相关使用协议书,办妥手续后方可参加。

10、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竞拍仍然存在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网络故障、病毒、数据中断延时、数据错误、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本行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图文信息及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和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11.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对拍卖标的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的参考价、挂牌价、起拍价、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

12.采用增价拍卖时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网络竞买人可在本行授权后登陆拍卖会界面,点击“竞价阶梯”按钮或以高于竞价阶梯的“出价”按钮提交价格。竞买人按照要求自由出价,在最高出价高于底价的情况下,拍卖标的归出价最高者,达不到底价不成交。

13.最高出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与委托人之间达成了关于该拍卖标的的买卖合同。

1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参加网络拍卖的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日内到本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政府规定要求买受人签署其它文件的,买受人应按规定签署。拍卖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应当支付给本行的佣金及其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和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卸、搬运和运输等)全部费用。

15.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按最终拍卖成交总价的比例向本行支付佣金;

1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下列方式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和提取拍卖标的: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可冲抵货款。

买受人应于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三日内开始提取标的,并于十个工作日内提取完全部拍卖标的。

17、买受人接受成交标的且按规定期限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拍卖标的需要办理证照变更、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的,依照《拍卖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由买受人与委托人持甲方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18.买受人不接受成交标的或未按照规定期限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由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可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所交全部保证金归拍卖人所有,原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并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买受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一经报名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我行有权全部扣除该竞买人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竞买人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竞买人报名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

4)进入拍卖程序后,所有竞买人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未在规定时间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规定时间与委托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的。

19.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拍卖标的。若买受人未能按规定领取拍卖标的,则因逾期造成的对该拍卖标的的搬运、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委托人、其他第三方或本行代为保管,委托人、其他第三方或本行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20.本行作为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21.买受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对于该拍卖标的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规则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于本行,本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依法对本规则进行修改,本规则如有修改,本行将及时以本行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注意,本行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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