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将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以下3处房产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立达国际机电城15 号商业楼9号商业房等4处房产(分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房屋建面(㎡)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立达国际机电城15号商业楼9号商业房 |
103.64 |
88.18407 |
26.01 |
2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立达国际机电城15号商业楼10号营业房 |
103.64 |
88.18407 |
26.01 |
3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立达国际机电城15号商业楼11号商业房 |
106.7 |
90.78759 |
26.78 |
挂牌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标的照片:
四、重大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等踏勘资料、交纳足额保证金且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规划用途等)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若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标的物,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的面积、体积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否则将视为违约。
4、本项目公告内容详细请登录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查询。
五、详询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18795007566余先生 1899503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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